家長須知

入園須知

【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入園須知】

一、接送時間:
  1教保服務時間:8:00~16:00 (7:30開放入園)。

  2離園時間:16:00。

  3課後留園時間:16:00~17:30(自由參加,須另收費用)。

  

二、開學前準備:

  1準備幼兒用品
              (1)午休用棉被(夏天請準備薄被,冬天為睡袋。)
    (2)備用衣物:上衣、褲子、內褲及襪子。
    (3)日常用品:書包(約A4大小)、餐袋(碗+蓋+湯匙各3組)、抽取式衛生紙、水壺及洗手乳。(茶杯、牙刷、牙膏由園方提供)
  2.請在家培養幼兒基本能力
    (1)生活自理能力訓練:喝水、吃飯、大小便、擦屁股、穿脫衣服鞋襪等。
    (2)調整幼兒生活作息:起床、用餐及睡覺時間等。
    (3)遇到問題會向老師報告。
  3.心理建設
    (1)花時間和幼兒討論「上學」這件事,讓孩子做好心理準備。
    (2)透過開學前的親職迎新座談,讓幼兒認識環境與老師。


三、接送注意事項:
請家長親自至幼兒園接送孩子,進出校園請出示「幼兒接送卡」,供導護老師辨識;若非家長接送請填具委託書,如家長臨時有事不能親自前來,而須委託他人接送時,請事先來電告知老師或填寫委託單予委託人帶來園內。
每學年開學時,每位幼兒發二張「幼兒接送卡」,請家長出入校門時務必配戴,並確實遵守接送時間。
本園因各分班地理環境及建築結構不同,接回方式因地制宜,請各位家長惠予配合。
為了穩定幼兒學習情緒,請準時接送幼兒上下學,讓幼兒與同儕有良善互動,並建立正確的學習態度。
若臨時有事必須在上課中接送幼兒,請事先告知老師確切時間,方便幼兒做好準備,以免打擾其他幼兒學習。
為了幼兒安全,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,切勿讓幼兒獨自來園或回家或由 12 歲以下親屬接送。
幼兒放學後,若仍留在園內嬉戲玩耍,請家長自行負責留意其遊戲安全。

   

四、幼兒用藥委託注意事項:
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規定辦理。
幼兒於就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(擦)藥者,煩請家長於送幼兒入園時,填寫託藥單或事前填寫託藥單(檔案下載處可自行下載)。
請家長正確填寫託藥單,包括幼兒姓名、服藥日期、時間、及用藥方式,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,如有特殊交待亦請於備註欄說明,並請家長簽全名以及寫下聯絡電話。
託藥之藥量,請以當日收托時間所需用餵藥份量為限,請一併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、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,以防誤食藥物。如需冷藏者亦請特別註明。
教保服務人員依家長託藥單為幼兒餵藥,考量幼兒用藥安全,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,家長應事先請示醫師再轉告教保服務人員。
家長未填具託藥單或託藥單填寫不清楚、不完全時,將無法為幼兒餵藥;托藥填寫不清楚或不完全時,園方會連絡家長,經確定後再予餵服,以維護幼兒用藥安全。
教保服務人員代為餵服之藥品,必須為合格醫師處方藥物,不代餵任何成藥或「保健食品」以及任何侵入性藥劑(例如:塞劑)。


五、幼兒衛生管理注意事項:
若發現幼兒有以下症狀,如發燒、嘔吐或瀉肚子、嚴重咳嗽、眼睛患結膜炎、感冒、腸病毒、水痘、麻疹、法定傳染病等請儘速就醫,並請於得知時立即通知班級老師,以利園方管控疫情擴散。
幼兒感染傳染性之疾病時,請務必讓孩子在家休息以得到妥適照顧,並避免傳染他人以防止病源擴大,若有不便之處,敬請貴家長多包涵與配合。
請常備5個幼兒口罩,以備不時之需。
居家生活,請叮嚀幼兒常洗手,建立良好衛生習慣。
請提醒幼兒每天刷牙、洗臉,並常幫他們修剪指甲。
請養成幼兒早睡早起的好習慣,以建立良好的學習情緒。
若幼兒生病住院或意外傷害,可申請學生平安保險。
每2週會請家長將幼兒棉被睡袋帶回家清洗,避免細菌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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